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公共技术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办法(暂行)

2023年09月12日 09:13        点击:[]


为提高生命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利用效率,提升大型仪器设备在科研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实现科学合理布局,减少重复购置和浪费,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型仪器设备是指由生命学院使用B类经费采购单台(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所使用的B类经费不占用工作室B类经费额度。

申购大型仪器设备必须落实使用场地(如承重、空间、水、电等)和安全防护等配套条件,并从满足实际科研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合理配置、避免浪费。

大型仪器设备通过杭高院B类经费论证后,方可按照杭高院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国家或杭高院相关部门对设备购置另有规定的,须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本办法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产权归属为生命学院公共技术平台,由公共技术平台负责管理、维护,面向生命学院所有工作室开放使用,并遵守大型仪器共享相关规定。

本办法所述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工作室或公共技术平台提出申购。

提出申购的工作室需指定一位杭高院岗位教授或全职人员(包括博士后)作为申购执行人参加论证、采购、到货、安装、培训、试用、验收等环节,非杭高院人员和学生不得作为申购执行人;

工作室需通过邮件提交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表,同时抄送首席教授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共技术平台在学院论证会前将此次参加论证的仪器清单交给学院资产管理员进行查重,资产管理员在论证会前或会上向论证小组提交查重结果;

论证小组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人员包括学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等;申购执行人需在论证会上向论证小组汇报所申购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市场调研、必要性、可行性、预算、货期、使用场地、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专用试剂耗材的供应情况等;

单台(套)超过50万元的需介绍3种不同品牌、型号;申购执行人应确保内容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申购单台(套)超过30万元的工作室,首席教授需参加论证会;

论证程序包括申购执行人汇报、论证小组质询与讨论、论证小组对当年所有申购仪器设备按照优先级进行排序等;

若工作室因故需撤销申购过但未进入采购环节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公共技术平台说明,以便从排序清单中删除;

申购程序如下:

1) 工作室可随时填写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表1),提交至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技术平台会根据当年预算情况集中征集工作室需求,若在当年集中征集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则进入下一年排序;

2) 公共技术平台汇总记录后适时邀请论证小组召开论证会,论证会召开时间不晚于当年杭高院B类预算论证时间;

3) 论证后,由公共技术平台将更新后的实时排序结果通报至学院领导、工作室、相关业务秘书(科研、采购、资产等条线)及相关人员,各相关秘书做好后续参加杭高院论证、采购及资产管理等相关事宜;

4) B类预算下达后,生命学院将根据当年预算分配情况按照大型仪器排序结果推荐相应大型仪器设备参加杭高院的B类预算论证;

5) 通过杭高院B类预算论证的方可进入采购环节。

排序的优先原则如下:

Ø 因过渡园区硬件设施有限,因此在过渡园区申购仪器设备必须是现有硬件设施(承重、水、电、空间等)可以满足的;

Ø 受过渡园区条件限制,对现有大型仪器设备的改造、升级、更新等优先;

Ø 为了更好地支持科研产出,优先已产出或即将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工作室提出的申购;

Ø 为全方面支持各个工作室的科研发展,优先未申请采购过或过去采购过较低金额仪器设备的工作室提出的申购;

Ø 为了更好地执行当年预算、安排次年预算,在同等条件下,当年到货并支付全部货款的;

Ø 申购执行人/工作室为学院建设等公共事务作出较大贡献的;

Ø 其他优先符合学院发展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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