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规定,自2022年入学的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生物与医药硕士)需开展专业实践环节,并填写《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是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须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少于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组(校内导师+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须按要求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接受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该环节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假期已经在系统中为生物与医药硕士在系统中匹配相关的行业导师,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要求和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适合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2022年入学的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节点
专业实践计划:2025年2月21日前在SEP系统上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并提交;发送邮件给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进行审核。
专业实践报告:2025年3月5日前在SEP系统上完成专业实践报告的填写并提交;发送《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邮件给校内导师和行业导师(并抄送wangxiaohui@ucas.ac.cn)进行审核,邮件命名为:学生姓名-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
审核最终时间:2025年3月7日,所有专业实践计划和报告需完成审核。并提交纸质版《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到研究生办公室。
三、具体操作流程
1、填写专业实践计划
实践阶段名称:结合个人课题和论文进行实践选题填写,例如“实验小鼠的采血及给药”“基因编辑技术应用实践”“DNA甲基化单体数据库的开发”等。
主要内容:详细描述实践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2、计划时间:实践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安排。例如:
第一阶段:2023年3月—2023年6月
第二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第三阶段:2024年3月—2024年9月
3、实践单位:若实践在校内完成,可填写“浙江省系统健康科学重点实验室”“生命学院公共技术平台”等。
4、指导人:填写行业导师名字。
5、填写专业实践报告
在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后,需填写阶段小结和学习报告,并提交导师组审核。报告内容应包括: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实践主要内容及解决的主要问题、实践掌握程度、实践对学位工作的支撑作用、学位论文选题情况、存在问题及未来努力方向等(不少于5000字)。
四、操作步骤
1、填写专业实践计划
登录培养系统,点击“实践——专业实践”,进入专业实践计划页面。
点击“添加专业实践计划”,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专业实践计划。
需待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
2、填写阶段小结和学习报告
点击“新增实践阶段”,填写各阶段小结。
点击“学习报告”,填写学习报告内容并保存。
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阶段小结和学习报告。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和报告的填写与提交,逾期未提交或审核不通过的将影响学位申请,请注意专业实践计划需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阶段小结和学习报告的填写,二者无法同时进行。
2、提交后,行业导师和校内导师将对计划和报告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无法继续修改,请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校内导师或培养单位教育干部。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