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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发布2025年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24-12-12作者: 浏览量: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发布2025年硕博连读生

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规范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保证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遴选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

遴选对象应满足如下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和上交相应材料(详见“遴选流程”):

1.我院2023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优异;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表现出较好的科研工作潜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遴选流程


(一)参加“资格考核”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1月9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硕转博考核申请: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正反打印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正反打印);

3.硕博连读转博考核申请表(附件1);

4.硕士课程成绩单

5.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二)学院将在2025年1月16日前审核申请材料并确定2025年硕博连读生遴选考核名单。

(三)学院预计将于2025年3月到4月组织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学院将根据2025年硕转博实际指标及考核结果由高到低确定拟转博名单。拟转博名单由杭高院统一公示。

三、遴选标准

将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以考核结果作为遴选依据。考核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者不予转博。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将分为五个小组进行考核,凝聚态与光电子物理研究中心的考生为一组,激光物理与技术研究中心的考生为一组,新型光电探测与成像研究中心的考生为一组,光电材料与器件研究中心的考生为一组,太极实验室的考生为一组。

2.硕博连读考核专家组成员数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每个小组专家组设组长1名,负责考核各个环节;另设1名秘书,负责考核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每个小组考生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作汇报,报告时间为15-20分钟,回答问题5-10分钟;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组从思想政治、学业表现(20%)、选题意义及已取得的阶段性科研成果(50%)、创新性及下一步科研计划(20%)、表达能力(10%)等五个方面对转博生进行评分。

五、回避机制

硕博连读转博考核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考核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申请回避。

六、其他说明

(一)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三)杭高院招生监督小组全程对硕博连读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如有与国家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杭高院招生与学位办,0571-86086025,xiazherui@ucas.ac.cn

杭高院纪检监察室,0571-86080961

物光学院招生秘书,0571-86087553,hanxc@ucas.ac.cn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2日  

 附件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博连读考核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