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核要求,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完成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据此,根据杭高院教务部(招生与学位办)统筹安排,我院现对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及政审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请于2022年4月27日之前将体检表(见附件一)与政审材料(见附件二)的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联系人杨老师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象山支弄1号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3号楼3A305物光行政办,联系电话:0571-86087282.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校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附件一:体检表
附件二:政审表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