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院发人字〔2024〕7 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经资格初审,现将邱枫等9人(名单见附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四、公示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受理电话:0571-8608032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