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接收2026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

2025年09月09日 13:47        点击:[]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杭高院”)是由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高起点、小而精的新型教学科研机构。

一、化材学院简介

化材学院是隶属于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的二级学院,由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有机所”)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硅酸盐所”)共同承办。学院面向世界前沿科学和技术发展,培养集聚人才。

学院下设11个教授工作室,重点建设和发展绿色化学、先进有机材料、先进无机材料和先进医药四大研究中心。依照中国科学院“一三五”规划方案,定位在面向国际科学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主战场,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化学材料科学领域高水平人才。

杭高院化学与材材料科学学院主页:http://hias.ucas.ac.cn/hxyclkxxy/

学院预计接收推免专业:

学硕: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代招)

    材料科学与工程(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代招)

专硕: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独立招生)

注:以上仅供参考,最终推免招生专业以正式发布的2026年招生目录为准

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杭高院(国科大学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申请流程:

符合要求的硕士申请人请结合自己的科研兴趣,以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

(一)提交材料及初审

申请者请在9月19日中午12:00前填写问卷星报名链接,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成1个PDF格式文档(以“学校-姓名-推免”命名)上传至问卷星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t7P0s4H.aspx#

必要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 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3年所修课程成绩单(5年制的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1寸正身免冠照片;

5.政审材料,须加盖公章(由所在学校(学院)出具,格式见附件2)。

选交材料:

6.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7.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8.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9.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二)复试考核

化材学院招生专家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到考生。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口语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拟录取

化材学院招生专家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过邮件通知。

(五)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录取操作

通过复试并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系统关闭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录取操作。

具体流程如下:

1.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学校代码:14430),再选择院系(专硕选择“杭州高等研究院”,学硕选择“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或“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对考生的拟录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

(六)录取资格复核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近期学习情况进行审查。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其他事项:

学院联系人:孙老师

邮箱:hczs@ucas.ac.cn;

电话:0571-86085786

如该公告内容与上级最新政策不符,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

杭高院官网:http://hias.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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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象山支弄1号

电话:0571-8608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