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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4-23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优,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员”“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类研究院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团支部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员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条件

(一)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担负起团的各项工作,团支部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能力强,熟悉团的工作,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5.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红旗团支部从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团支部中择优评出。

(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21430日)的学生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430)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

3.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勇于创新。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

(三)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至2021427日)的学生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427),且在团委、团支部和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截至2021427)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切实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围绕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化活动等重点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红旗)团支部采取材料初审和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材料审核和线上投票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产生。请各支部团支书负责报送材料,材料包括:《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和本支部近期活动集体照。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团支部名称+优秀(红旗)团支部申报”,例如:环境学院2020级团支部-优秀(红旗)团支部申报。

具体名额为: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团支部3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红旗团支部1个(从优秀团支部中产生)

2.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团支部按照名额民主推选产生。请团支书在优秀团员产生后负责报送材料,材料包括:获评团员的《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民主推选结果证明图片和获评团员近期生活照。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团支部名称+优秀团员申报”,例如:分子医学院2020级团支部-优秀团员申报。

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人数的8%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团支部名称

团员人数

优秀共青团员名额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团支部

34

3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团支部

41

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支部

38

3

环境学院团支部

31

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团支部

19

2

分子医学院团支部

26

2

基础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团支部

12

1

 

3.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材料初审和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材料审核和线上投票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产生。请申报人员填写《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并报送。电子材料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例如:张三-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

名额原则上不超过院团员总人数的3%(即6人),优秀(红旗)团支部团支书自然入选且名额不占此名额。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各级团委(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不断加强本单位团组织建设,活跃共青团工作,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级团委(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选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线上投票环节严禁刷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年评选资格,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结合到杭高院实际情况,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任职的团干部,任职期视为从2020101日算起。

3.报送方式。各级团委(团支部)须在42712: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含盖章)。材料包括:《申报表》、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杭高院团委邮箱youth_hias@ucas.ac.cn。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五四”表彰申报表

 

负责人:冯千驹

联系方式:15968879299

 

                                 共青团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委员会

                                                                                    202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