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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招新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1-09-08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长久稳定的发展,结合今年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 参与社团:2021年在院团委正式注册备案的社团(附件四)、计划新成立社团

二、 招新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 招新时间:202198—25

四、 报名已注册社团方法:将个人报名信息(包含姓名、学院、年级、专业、特长、联系方式等)发送至附件四中各社团负责人邮箱,后续由各社团负责安排通知。

五、成立新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社团工作和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的有关规定;

2.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交后由杭高院团委审核并公示。学生社团的名称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 5名以上的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4. 有至少1名在职教职工担任指导老师,进行政治及业务指导;

5. 至少设立社长的职务,视社团人数和管理需要,可考虑是否增设副社长;

6. 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能够被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活动做出贡献。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社团不予批准成立或撤销:

1. 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等违反了国家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杭高院的有关规定或校园文化建设的宗旨和方向;

2. 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 申请成立跨学校、跨地区、面向社会的团体的;

4. 申请成立具有同乡会性质的学生社团的;

5. 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七、申请成立社团,发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社团筹备申请表(附件一)

2. 社团拟任社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附件二)

3. 社团拟聘任指导教师基本情况(附件三)

请计划新成立社团发起人于925日前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发送至邮箱youth_hias@ucas.ac.cn,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拟成立社团名称+发起人数

 

联系人:冯千驹  联系方式:0571-86089272

 

附件一:社团筹备申请表

附件二:社团负责人基本情况

附件三:社团拟聘任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附件四:2021年正式注册备案社团名单

 

共青团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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