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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要不得,问题排查要警醒

浏览量:时间:2021-11-18

酒驾醉驾要不得,问题排查要警醒

---杭高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党支部11月份党日活动暨支部大会

11119点到 930分,杭高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直属党支部在线下及线上召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警示教育会议,并排查已存在党员酒驾醉驾具体违法事实的情况。此次活动采取线下及西湖先锋直播的方式,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

本次党日活动暨支部大会,支部书记张宇主持并进行警示教育。由近期江西南昌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事件引入,生动讲述了几件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每个人尤其是党员要对此引发的一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

酒驾醉驾关乎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包含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将刑事立案。第一百一十五条涉及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予以刑事处罚。针对党员并同时具有公职人员身份,要予以严格处分等等。做为党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的行为。

同时会议强调了与酒驾醉驾相关的”四风“问题,呼吁大家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