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3-07-11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报考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杭高院),并培育一批对物理信息生命信息智能科技生态环境四大领域相关学科感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应学科研究的国际化、创新型、创业型和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我院特制定杭高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用于表彰优秀研究生新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拟录取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学金设置

(一)硕士新生奖学金

2023级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硕士研究生总数5%的比例,共评选表彰40名,奖金:5000/人。由各学院根据培养导向和学科特色自主设置评定条件进行推选,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名额

基础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

3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4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5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5

环境学院

4

分子医学院

2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5

总计

40

(二)博士新生奖学金

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总数5%的比例,共评选表彰3名,奖金:10000/人。由各学院按照博士生人数10%比例推荐上报,学生处组织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博士新生奖学金名单。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院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免试保送资格,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3.考研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的研究生;

4. 参与过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号,或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二)奖学金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 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入学手续办理者;

3. 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4. 有损我院声誉等行为者;

5. 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违规行为者。

四、评选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中,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

2. 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生奖学金学院评审细则,并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

3. 评审结果二级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对通过公示人选名单,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处备案、审批。

五、提交材料

1. 电子版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新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nxiang@ucas.ac.cn,命名为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

2. 纸质版材料:《新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核实无误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至6-413办公室;

3. 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0571-86089279

4. 二级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91916:00


附件:1. 新生奖学金汇总表

2. 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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