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我院学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杭高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鼓励多出高质量的新闻作品,不断提升杭高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以“公平公正、按劳获益、崇尚成长”为原则,参照《国科大融媒体编辑部稿费、劳务费及嘉奖制度》,与院内勤工助学/助教/助研制度制定标准相衔接和对比,结合我院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相应稿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微信公众号(ID:UCAS-HIAS),以及院外主流媒体上发布的与杭高院相关的媒体作品(文字、图片、短视频等)的全院学生。
二、发放标准
(一)官方微信稿件
按条目而不按字数计算稿费,图片按张数计算稿费,稿费按阅读量(以上线一周的阅读量1500次)分档。
策划 |
40/篇(策划创意类微信中负责提出创意、确定选题以及牵头统筹) |
文字 |
60元/篇(阅读量<1500) |
80元/篇(阅读量>=1500) |
摄影图片 |
15元/张 |
排版/编辑 |
30元/篇(排版:对文字内容改动不大,主要负责版式的美化) |
60/篇(编辑:对文字内容改动超过50%或参与文字的编写) |
音频 |
40元/条(非原创:内容来源已有文本或书籍等) |
60元/条(原创:访谈、新闻等原创内容) |
设计类 |
30元/张(海报等平面设计类) |
50元/张(手绘漫画等插画类) |
短视频 |
100元(阅读量<1500) |
200/条(阅读量>=1500) |
(二)外媒稿件
根据媒体等级及影响力计算稿费,具体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评定。
国家级主流媒体 |
300-500元/篇(文字) |
100-150/张(摄影图片) |
省级主流媒体 |
150-300/篇(文字) |
60-100/张(摄影图片) |
市级及以下主流媒体 |
60-150/篇(文字) |
30-60/张(摄影图片) |
1.文字类稿件注重原创性和新闻性,通知、章程、招聘以及非原创的转载类文章等均不列入发放范畴;摄影图片注重原创性,指的是根据供稿内容实际拍摄的新闻类照片,不包括截图、网络用图、一寸照等,若图片出现多次使用,仅第一次使用时发放稿费。
2.文字作者为多人的,原则上平均分配,党群工作部有权根据稿件质量、影响以及参加人员数量及个人贡献适当提高稿费标准,提高后的单条总稿费不超过原稿费标准的三倍。
3.若在微信公众号和外媒等平台同时刊发,则以稿酬较高的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若一稿件同时在多个媒体平台刊发,则以稿酬较高的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
二、嘉奖办法
1.官微稿件上线一个月,综合评选优秀稿件,多一倍核发图文、视频等稿费。
2.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官微原创作品,根据单篇阅读数和稿件质量综合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和100元。
3.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其中,针对新媒体学生记者团年度认证及评优工作,将根据成员业绩表现向所在研究院系和学生处提出推荐意见,作为院年度评优参考。
三、发放程序与办法
1.稿费发放按月结算,党群工作部根据当月全部推送阅读次数及稿件发稿明细(含各类署名信息)对照产生稿酬明细表,并通过财务报销系统报请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发放。
2.奖励情况(人员、项目、金额)由党群工作部汇总、核定后,通过学校财务报销系统报请部门及财务部门审核发放。
3.如遇重大错误、印发舆情等情况,将视所造成的影响情况,党群工作部酌情扣发稿费。
4.实行“标准固定、收入到人”的原则,所有学生的稿费及嘉奖,均由党群工作部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账号。
5.以上内容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党群工作部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