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报考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杭高院”),并培育一批对“物理信息”、“生命信息”和“智能科技”三大领域相关学科感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应学科研究的国际化、创新型、创业型和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我院特制定“杭高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用于表彰优秀研究生新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拟录取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学金设置
(一)硕士新生奖学金
2021级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硕士研究生总数5%的比例,共评选表彰21名,奖金:5000元/人。由各学院根据培养导向和学科特色自主设置评定条件进行推选,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
名额 |
分子医学院 |
2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2 |
环境学院 |
3 |
基础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 |
2 |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
3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4 |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总计 |
21 |
(二)博士新生奖学金
2021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选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总数5%的比例,共评选表彰2名,奖金:10000元/人。由各学院推荐1名博士生上报,学生处组织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博士新生奖学金”名单。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院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免试保送资格,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3.考研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的研究生;
4. 参与过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取得国家专利申请号,或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
(二)奖学金发放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与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入学手续办理者;
3.因各种原因退学者;
4.有损我院声誉等行为者;
5. 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违规行为者。
四、评选组织与实施
1.新生奖学金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评审,相关部门和学院协助落实;
3.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于每年9月开展;
4.评审结果二级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对通过公示人选名单,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处备案、审批。
五、提交材料
1.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新生奖学金汇总表》、《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iang@ucas.ac.cn,命名为“2021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并提交《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
2. 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0571-86089279
3. 二级学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7:00
附件:1. 新生奖学金汇总表
2. 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