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0-12-2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各学院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骨干优秀示范作用。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决定开展院级 “学术之星”、 “优秀学生干部”、“文体之星”和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流程

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于1222日—1228日期间自行组织推选。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要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同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基本要求如下:

1. 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 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 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一)“学术之星”评选标准

1. 符合“优秀学生”评选基本要求;

2. 科研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在学术科研、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绩。

此处的成果是指申请人在2020年期间以第一署名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和其它成果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 符合“优秀学生”评选基本要求;

2. 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 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文体之星”评选标准

1. 符合“优秀学生”评选基本要求;

2. 在本学期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参与中成绩优异或表现积极。

(四)“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 符合“优秀学生”评选基本要求;

2. 本学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良好且经活动组织方认可,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30学时。

四、附则

同一年度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报“学术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体之星”荣誉称号。

五、名额分配

“学术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体之星”按照本学院硕士研究生人数的5%进行推选,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学院名称

“学术之星”

“优秀学生干部”

“文体之星”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2

2

2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

2

2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

2

2

环境学院

2

2

2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1

1

分子医学院

1

1

1

基础物理与数学科学学院

1

1

1

“优秀志愿者”全院共评选10名,各学院具体名额不做限定。

六、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优秀学生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材料(包括在《优秀学生申报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iang@ucas.ac.cn,邮件命名为“学院+评优”,其中个人申报相关材料以“荣誉名称+名字”打包命名。并将纸质版《优秀学生申报表》报送至学生处。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229日(星期二)16:00

联 系 人:项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089279

 

附件:1. 优秀学生名单汇总表

2. 优秀学生申报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01221日